一、比赛规则及填写报名表
1.专业组进入总决赛的选手需准备第4首不同作品。非专业组需准备第3首不同风格作品。
2.各国民间乐器独奏请填写独奏第41项“民族打击乐”赛项,并标注乐器名称及所属国家。
3.鼓励重奏、合奏创新创意,组合请填写重奏第77项“创新演奏”赛项,并请填写所在的乐团或组合的名称。
4.室内乐(重奏、合奏)、双钢琴、乐团、行进管乐组仅为一轮比赛。
凡进入决赛现场的团体,需准备另外一首不同风格的曲目。
二、年龄及分组查询
1.非专业组(B)
1B:学龄前组 (2014年01月10日以后出生)
2B:7-8岁 (2012年01月11日-2014年01月10日)
3B:9-10岁 (2010年01月11日-2012年01月10日)
4B:11-13岁 (2007年01月11日-2010年01月10日)
5B:14-17岁 (2003年01月11日-2007年01月10日)
6B:18-22岁 (1998年01月11日-2003年01月10日)
7B:23-28岁 (1992年01月11日-1998年01月10日)
8B:29-36岁 (1984年01月11日-1992年01月10日)
2.专业组(A)
2A:6-8岁 (2012年01月11日-2015年01月10日)
3A:9-10岁 (2010年01月11日-2012年01月10日)
4A:11-13岁 (2007年01月11日-2010年01月10日)
5A:14-17岁 (2003年01月11日-2007年01月10日)
6A:18-22岁 (1998年01月11日-2003年01月10日)
7A:23-28岁 (1992年01月11日-1998年01月10日)
8A:29-36岁 (1984年01月11日-1992年01月10日)
说明:选手年龄组别计算以报名截止时间为准。
三、奖项设置
1.专业组亚太十佳“缪斯杯”为亚乐赛最高奖,由各独奏项目组别中选出十位最佳选手,每人奖金二万元。
2.非专业组亚太小十佳“金紫荆奖”,每人奖金五千元。
3.交响乐团第一名奖金五万元,行进管乐团第一名奖金五万元。
4.“最佳表演奖”“室内乐十佳重奏”“民族器乐十佳”“亚太管乐团十佳”“亚太行进管乐团十佳”“百星排行榜”“最佳人气奖”“最佳创新奖”“最佳作品原创奖”“中国作品奖”“最佳表演奖”“音乐和平大使平奖”“最佳指导教师讲”;预复赛设有“最佳人气奖”等多个奖项。
5.各组别设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各省(直辖市)设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发获奖证书。取最高奖项颁发证书、奖牌、奖杯。
四、评奖标准
1.评比采用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以平均分进行评比,评分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评选标准主要以:作品完整,技巧准确、音乐生动、风格把握、曲目难度为评分标准;
3.评委采取独立打分、签名确认的方法,评分于网上公示,评委会的裁决为终审裁决;
4.所有奖项均择优评出,评委会有权根据比赛实际情况,对参赛组别奖项评选做出空缺或并列的决定;
5.优秀指导教师奖评选办法:获得一等奖选手的指导教师可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以初次提交报名表指导教师名字为准,初赛报名没有填写教师名字或者名字填写错误者,一律不予补发证书。
五、获奖与晋级:
1.非专业组
(初赛)80分以上三等奖,83以上二等奖,86分以上一等奖;
(复赛)83分以上三等奖,86分以上二等奖,90分以上一等奖;
(决赛)初复赛平均88分以上三等奖、90分以上二等奖、92分以上一等奖;
(每组别一等奖进入下一轮比赛,初、复赛成绩总和纳入决赛,各年龄组别前6-8名录入总决赛,决赛成绩纳入总决赛)
2.专业组
(初、复赛)88分以上三等奖,90分以上二等奖,92分以上一等奖;
(初复赛合并打分,平均分一等奖进入决赛)
(决赛)90分以上三等奖、92分以上二等奖、94分以上一等奖;
(各年龄组别前6-8名录入总决赛,决赛成绩纳入总决赛)
六、报名和比赛需知
1.参赛选手不限国籍、地区均可报名参赛;
2.为确保公平公正,参赛序号由电脑排序生成,自动规避导师及所属赛区评委;
3.请选手及时查看亚乐赛平台发布的比赛信息;
4.选择参赛作品,请按相关规定自选乐曲;
5.评委有权根据选手演奏状态及所选曲目的曲式结构等科学叫停,但不影响评分;
6.比赛过程中一律背谱演奏,室内乐重奏、合奏除外;
7.除结构性反复外,乐曲一律不反复,禁止看乐谱参赛;
8.参赛选手必须着正装参赛;
9.报名时需同时上报参赛曲目名称、曲目时长,上报曲目后不得更改;
10.参赛选手报名后未按照亚乐赛组委会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准时报到参赛,逾期将被视为自动弃权,费用不予退回。
七、视频参赛要求
1.为保证视频质量,尽可能采用专业设备(手机摄录有可能造成声音质量的损失)。
2.横幅拍摄,画面尺寸16:9,分辨率1080p以上,拍摄格式为MP4。景别为小全景(面部、演奏部分及全身、清晰可见;钢琴需从右手边拍摄,并包含脚部踏板运用),固定机位、避免抖动。
3.录制灯光明亮,能够清晰看见面部特征,通过身份识别。
4.视频中不得有显示参赛选手个人信息的字幕和场地布景,选手也无需自报姓名、年龄和曲目等。
5.可自选录音棚、演播室、舞台、琴房及家庭等理想声场环境,请采用固定机位,同期声录制,声像同步,视频图像、音响连贯清楚,不得进行艺术美化性质的编辑。严禁使用混响、音响(电声除外)。视频清晰度及音质将直接关系到参赛效果,请选手务必注意。一旦发现视频经过技术处理,将取消参赛资格。
6.铜管乐、电声、打击乐最好在有一定高度的室内声场环境录制,以保持音质的清晰。